转借信用卡合法吗?
【案情简介】小王与小张是好兄弟、好哥们儿。一日,小张手头资金紧张向小王借款,小王资金也不富裕,但出于二人关系的考虑,将自己名下一张信用卡借给小张使用,结果好景不长,小张并未按期向银行归还刷卡金额,导致信用卡逾期,现小王诉至法院,请求小张偿还刷卡金额以及利息。小王与小张的信用卡借用合同是否有效呢?
【法官解答】小王将自己的信用卡转借小张使用,小张刷卡消费,消费金额计入小王信用卡名下,二人构成信用卡借用合同关系。关于信用卡借用合同的效力问题,法律是给予否定性评价的,小王与小张之间的信用卡借用合同无效。首先,银行向持卡人发放信用卡是基于持卡人的资信状况而授予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循环信贷的权利,该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属性相关联。根据持卡人合同权利的性质,信用卡持卡人的合同权利是不能转让他人行使的。其次,《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持卡人出租或转借其信用卡及其账户的,发卡银行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信用卡转借他人使用,增大了信用卡被恶意透资、形成不良信贷的风险,既损害了发卡行的利益,也妨害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综上,小王与小张之间的信用卡借用合同无效。
【法官寄语】信用卡与个人身份属性密切相连,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轻则承担恶意透资风险,导致自身信誉受损,重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因此,持卡人请务必谨慎妥善保管!